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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(修订稿)》(青科大字[2022]5号)文件精神,经学生个人申请,导师评议、学业考核小组审核评审,直博生周华艺、郝效英通过2022年学业考核,其综合奖学金按照高年级博士一等奖学金标准发放,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1日至2022年11月23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需实名以书面形式向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教学办公室申诉,申诉电话:0532-8402276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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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2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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