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,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,展现“橡尚”高材生风采,挖掘知学习、爱体育、求创新、重实践、勇橡尚的新工科人才典型,特开展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“高院之星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评选目标
“高院之星”评选目的是为了培育和挖掘“橡尚”高材生典型,通过模范带头作用,引领“高材生”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,努力成为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、扎实的理论功底、良好的身心素质、突出的能力水平、踏实肯干奉献社会的新时代大学生。
二、评价体系
高院之星“5S”评价体系中每个“S”分别代表一种核心素养,即Self-improvement自立自强、Sport fitness健体争先、Study hard热爱学习、Social practice社会实践、S&T invention科技创新,这是德智体美劳全方位育人的核心目标,“高院之星”的评选就是要挖掘知学习、爱体育、求创新、重实践、勇橡尚的新工科人才典型,引领培育自强不息、健体争先、热爱学习、勇于实践、追求创新的新时代大学生,让青春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绽放绚烂之花。
三、评选范围
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全日制在校本科生
四、奖项设置与奖励标准
1. 高院之星5名,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劳全方面发展的在校大学生,由学院授予“高院之星”的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发放“高铁杰出奖”,奖金2000元。同时“高院之星”荣誉称号可作为学院推选“青科好班长”、“十佳团支书”、“十大优秀学生”、“自立自强标兵”、“青科大年度人物”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的重要依据。
2. 自立自强之星、学习之星、体育之星、科技创新之星、社会实践之星各2名,用于表彰在自立自强、学习、体育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,由学院授予各项获得者相应的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,发放“高铁优秀奖”,奖金1000元。
五、评选要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、理论自信、制度自信、文化自信,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,思想政治表现良好;
2.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有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精神;
3.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学校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
4.刻苦学习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;
5.积极响应学校体育综合改革号召,喜欢体育、热爱体育、享受体育,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增进身心健康,锤炼意志品质;
6.崇尚劳动、尊重劳动、热爱劳动,热心社会实践、公益服务、义工活动,积极投身宿舍建设,自觉维护校园环境;
7. 参评学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,不具备当学年参评资格:
(1)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;
(2)受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;
(3)课程科目有不及格的;
(4)其他不适宜参评的情况。
六、评选条件
(一)高院之星
1. 恪守社会公德,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热爱集体,身心健康;
2. 学习刻苦,成绩优秀,入校以来所有课程无不及格现象,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与学业成绩排名两学期均位于本专业前10%,在校期间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;
3.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,增进身心健康,锤炼意志品质,提高个人修养、人文素养,培养审美情趣;
4.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青年志愿者活动,热心为他人服务,表现突出,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;
5. 崇尚科学,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,积极参与学科竞赛、创新创业类比赛,在科研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。
(二)自立自强之星
1. 家庭经济困难,为参评学年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 道德品质优秀,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;
3. 生活勤俭节约,自立自强,奋发进取,能够克服各种现实困难,表现优异;
4. 在困境中能够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、奋发向上,乐于奉献;
5. 学习态度端正,勤奋刻苦,学习成绩优秀,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与学业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15%。
(三)学习之星
1. 学习勤奋、目的明确,能在学习方面主动关心、帮助其他同学;
2. 成绩优异,参评学年学业成绩排名在专业前5%,且所有必修课成绩不低于80分;
3. 代表学院、学校参加省部级及以上部门或单位举办的学科竞赛并获奖。
(四)体育之星
1. 对体育有浓厚的兴趣爱好,有体育特长,热心体育活动,能够带动和影响周围同学参与体育运动;
2. 常年坚持参加至少一项体育运动项目的锻炼,或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运动队、体育联盟的训练,代表学院参加校级及以上体育赛事获单项奖或团体奖的主要成员;
3. 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5%、学业成绩在专业前50%;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,为国家争得荣誉,参加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,集体项目前二名的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。
(五)科技创新之星
获得该项荣誉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,且应同时具备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5%、学业成绩在专业前50%的条件:
1. 在A类、B类竞赛国赛、省赛中获奖的团队负责人;
2. 获得用新型专利、外观设计专利授权,或者发明专利受理,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(或老师为一作,学生为二作);
3. 发表见刊高水平论文(著作)的,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(或老师为一作,学生为二作);
4. 学生科技创新成果获评省级及以上奖励,或学生获评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相关荣誉。
(六)社会实践之星
1.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,具有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、奉献爱心、服务社会的实际行动;
2. 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扶弱济困活动、“三下乡”等社会实践公益活动,在活动中起骨干带头作用;
3. 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,具有奉献精神,在学校、学院志愿服务活动中有突出表现;
4. 参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前35%、学业成绩在专业前50%。
七、申请材料及报送要求
(一)报名时间
请有意参选且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于2022年11月30日16:00前,将报名所需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gfzxshbgs@163.com,以材料报送确认报名资格,逾期不再受理。
(二)报送材料
1. 附件1 “高院之星”候选人申请表
2. 附件2 “高院之星”事迹材料
3. 附件3 “高院之星”候选人汇总表
4. 生活照(照片不小于1M,以姓名命名)
5. 参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
八、评选程序
1.自主申报: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报名,于规定时间内将申请资料及所需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,文件夹以班级+姓名+申请奖项命名,并加入QQ群751259157。
2.资格审查:评选小组组织对报名资料进行筛查,确认评选资格。
3.线上投票:对符合条件的候选人,通过“青科大高院之声”公众号和“易班”平台等线上方式进行宣传、展示、投票。
4.综合评定:评审工作小组对候选人材料及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,结合线上投票结果,确定最终推荐名单。
5.公示:将评选确定后的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,征求广大师生意见,无异议,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定。
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
2022年11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