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“十大自立自强标兵”评选办法》,学校于2024年6月启动第二十届“十大自立自强标兵”评选活动,经学生申请、学院推荐、资格审核、现场答辩等环节,我院高材实验211班蔡维琪同学凭借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、优异的专业学习成绩及自立自强的精神,在众多优秀学生中脱颖而出,被评为“十大自立自强标兵”。
蔡维琪,女,山东菏泽人,中共党员,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2021级本科生,现任高材实验211班团支书、五湖四海5123第一站学生会主席团成员,五学期以来综测成绩位于专业第一,荣获各类奖学金10余项,并获山东省优秀学生、校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,荣获第九届山东省互联网+银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共计15项,主持山东省大创立项一项,发表论文三篇,获批国家专利6项。
据悉, 学院一直以来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"自强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助"的优秀品质,鼓励学生多元发展,追求自立自强,积极服务奉献,本次评选活动旨在进一步挖掘学生积极向上、勇于拼搏的感人事迹,营造奋发向上的校园励志文化氛围,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、不畏困难、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,激励广大学生自立自强、立志成才。